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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法院:替人做担保 工作险不保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1-27 15:33:06 人气: 标签:河南担保最新新闻

  “原先只是想着就替老乡做个担保,现在成了还钱,工资每月缩水一半,以后谁说都不担保了。”10月30日,河南新郑某单位工作人员申某在新郑法院执行局内向执行赵鹏说道。原来,申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担保人,他只知道哥们儿义气,替老乡担保,却忽略了替人担保所要承担的风险,最终经过执行的不懈努力与从中调解,申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先还款3万,余款2万每月从申某的工资划扣,直到还清欠款。

  据了解,申某与被告宋某是老乡关系,都不是新郑本地人。在一次老乡中认识,两人一见如故,成了义气哥们儿。申某通过国家考试,成功考取了新郑市某乡镇的工作人员,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申请执行人郭某与申某的老乡宋某合伙做生意,生意失败后经双方结算,宋某应退还郭某10万元,在支付了5万元后宋某因无力支付余款,向郭某出具欠条一份,并口头约定利息,宋某同时找到了老乡申某为该笔欠款做出担保,郭某见申某是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就欣然同意,但是打了欠条后宋某一直未支付余款,人也离开了新郑。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宋某原告5万元及利息。同时宋某的老乡申某作为共同的被告,对该笔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律生效文书义务,最终郭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打电话督促宋某履行义务,宋某从一开始接电话敷衍了事到最后竟蒸发、不知所终。经查,宋某名下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遂联系了该案担保人申某,接到电话后,申某开始抵触情绪很大,不管执行人员怎样做思想工作、释法,申某都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执行人员遂对申某下了最后通牒,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判决将承担的严重后果,如果申某因此被或者被,工作肯定不保。最终,迫于执行压力,申某与申请人达成协议,了部分欠款,余款每月从自己的工资中划扣,直到还清欠款。经过执行人员的一番努力,该案最终顺利执结。

  新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波谈到此类案件,讲到,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答应作为担保人之前,财神节是哪天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就是作出了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义务,尤其是人员,如果承担连带责任后不能及时还款而被,很可能不保,把工作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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