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消息,根据市朝阳区微博消息,市朝阳区今天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尔玛天仙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非法经营一案。 一审判决结果: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卢梅一审获刑一年半,罚金三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五十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二十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根据检方,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万余元。此外,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删除费用22万余元。 朝阳法院对该案的4项判决要点:判决要点1、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判决要点2、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要点3、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行为违反国家,且了市场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情形。适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违反法不得溯及既往的原则。判决要点4、对被告人杨秀宇、卢梅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梅不属于,不构成立功。 据悉,本案今年8月14日开庭审理,当时检方对杨秀宇的涉及7起事实,他涉嫌策划炒作数起网络新闻事件,这其中就包括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事件。 延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