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张女士在济南锦屏家园租了一套房子,想赶在2018年最后一天搬过去。她在58同城上找了一家货拉拉搬家公司,从汇科旺园搬到锦屏家园,当时讲好的价格是400元,可等货车拉着家具到了新家,搬家公司却一下子把价格涨到了1866元,不给钱就不给卸货。 随后,搬家公司拿出一张收费单据,上边写着出车费400,人工费900,特种家具费400,另外还有拆装费和距离费,总计1866元。事发后,张女士来到58同城济南分公司进行延安特大凶杀案投诉,工作人员说:“将会把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他们会对这件事情有个对接。” 第二天,记者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再次来到58同城济南分公司,尹经理介绍,这个搬家公司的信息是一个姓滕的男子,以个人名义注册,然后免费发布在58同城上的。但是记者之前联系滕先生时,他却表示他是58同城下属的连锁(搬家公司),58同城的会员费一年最少的6800元,置顶一天的广告费是78.5元。 针对滕先生的说法,58同城济南分公司尹经理答复称,目前他们正在调查,可能滕先生有其他关联的账号,一个人在58同城上不一定只有一个账号。 滕先生介绍,他们先从网络平台上发布搬家信息,接到活之后再发到微信群里,再由各个搬家公司抢单接活。个人或者企业在58同城上发布信息,信息难辨。作为网络平台,58同城怎样审核呢? 对此,尹经理解释称,所有人在入驻58同城之前都要签署协议进行约束。依照协议相关,如果投诉属实,58同城首先会赔偿张女士的损失,然后再追究商家的责任。 事发之后,滕先生一直没有露面,58同城上显示的这家搬家公司的地址也很模糊,记者对此向58同城方面咨询,尹经理表示需要商家的具体信息可以跟58同城总部对接,他们没有办法提供。 滕先生在58同城上虚假报价,是个人行为还是58同城虚假宣传?58同城方面承诺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将情况汇报给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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