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全面展现烟台的自然之美、生态之美,提升烟台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的“烟台优秀摄影图片征集活动”自2016年11月启动以来,在广大网友中引起强烈反响,众多摄影大家、知名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以及有关单位纷纷。春节假期过后,活动后台陆续新增20多位参赛者50余幅,现已征集到优秀摄影图片近300幅。希望广大摄影爱好者继续积极参与活动,用手中的相机,以独特的视角,记录烟台别样之美,赢取大。 据悉,本次摄影图片征集活动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参展作品以风光类图片为主。包括自然风光、地标性建筑、旅游景点、物产资源、厂容厂貌。图片须取材于烟台境内,以“山、海、城、人、物”为主题,体现烟台城乡优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须在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设个人和优秀组织,个人设一等2名,金各5000元,二等8名,金各2000元;三等30名,金各500元,优秀200名,优秀组织若干名。 参与本次图片征集活动的作品应以近三年来拍摄的图片为主,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进行电脑创意,文件不能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 本次活动的作品分个人和集体两种渠道。集体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为单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选送作品,邮箱为:。 本次活动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新闻办公室)、烟台市摄影家协会、胶东在线网站承办。 烟台,山海相拥、风光旖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具有秀美的自然风光、丰厚的旅游资源和丰富的物产资源。为全面展现烟台的自然之美、生态之美,提升烟台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烟台优秀风光类摄影图片。 主办单位: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新闻办公室)、烟台市摄影家协会、胶东在线网站 以风光类图片为主。包括自然风光、地标性建筑、旅游景点、物产资源、厂容厂貌。图片要求必须取材于烟台境内,以“山、海、城、人、物”为主题,体现烟台城乡优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作品要求积极向上、主题明确、色彩漂亮、层次感强、富有感染力。 1、作品要求一律为电子文档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小于500k,长边介于600—1000像素之间,图片上下不能有文字和边框。 2、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进行电脑创意,文件不能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度的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3、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组按1幅计算,并以“6-1”、“6-2”的方式注明组照顺序。 4、作品请在“文件命名处”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通讯方式(地址、电话)、作品门类、题目、拍摄时间、地点、简要介绍等。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者必须在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分个人和集体。集体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为单位,其中每个县市区提供图片不少于200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选送作品。 活动设个人和优秀组织。个人设一等2名,金各5000元;二等8名,金各2000元;三等30名,金各500元;优秀200名;优秀组织若干名。 1、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人,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权益。如有违反,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征集作品将作为烟台城市形象图片库备选图片,用于城市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报酬,来稿一律不退。 3、优秀作品将在相关进行展示。征集结束,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通过相关进行公布。入选作品将集结制作画册,举办“大美烟台”优秀摄影展。 4、为加大著作度,者可登陆版权与服务平台(,免费进行作品登记,有效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