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知识外溢是指包括信息、技术、管理经验在内的各种知识通过交易或非交易的方式流出原先拥有知识的主体。知识外溢源于知识本身的稀缺性、流动性和扩散性。 租金溢出是指在具有创新知识含量的新商品商业化过程中,其价格未能完全反映知识创新带来的质量提高。当此高知识含量的商品作为其他企业生产过程的投入时,后者将从溢出中得到前者产品创新的一部分得益。由于着眼于商业化带来的收益,知识所有者多能接受这种类型的知识溢出。 纯知识溢出是指由客观原因而引发的自有知识被其他企业模仿和挪用,如研发人员的流动、保秘措施不健全、交流活动中的不自觉外溢、知识本身的可流动性、合作中的等。知识是通过大量的非商业化途径得以和扩散。这类知识的外溢往往是企业不愿看到的、但又无法避免的。可见,合作中的知识外溢属于纯知识外溢问题。 知识的外溢性是知识自身的本质特征之一,源于知识本身的稀缺性、流动性和扩散性。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大量的、加速的知识外溢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从知识拥有者的角度来看,尤其对于经由大量投入才获得的创新知识所有者而言,知识外溢带来的却是知识资产流失、投入难以回收、竞争优势等市场风险。据Mansfield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调查样本中,60%的专利和技术秘密创新在四年之内全部被模仿了[2]。 由于合作中的知识外溢以及知识揭露悖论的客观存在,使得合作之间围绕知识资产会产生多种矛盾: (3)合作虽好,但存在知识揭露悖论。知识展露度与诚信度成正比,却可能被对方“套牢”;而展露度与自身知识产权权能独占性及主动掌控性成反比; (4)合作中各合作方竭力和减少自身知识资产付出而最大化地共享和挪用合作伙伴知识资产的矛盾;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合作中的知识所有者和其他合作伙伴相互猜疑对方的诚意,拖延时间观察对方的真实合作意向,均等候对方采取实质性的付出行为后才进入合作状态,而一旦出现以挪用他人知识资产为目的的合作者时,其机会主义行为会马上招致其余合作者的报复性退出。此时,对于缺乏合作历史或信任的合作体而言,良好合作意向的表露对促成合作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迈出第一步的成为建立信任、成功合作的关键[14]。如果知识资产所有者能充分利用知识的外溢性,发挥其吸引合作的积极作用,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使必然外溢的知识为促进合作的先期专用性资产投入,以显示合作诚意,推动合作进行。 ⑴变被动外溢为主动外溢。主动性是通过知识交流的积极性来体现的,可以用投入知识资产的时间指标衡量,以表明合作的主动性和合作诚意,即越具有合作诚意的一方,越在最早时间内投入自有知识资产(该评价指标在本课题“知识资产评估”及“合作伙伴选择”中有专门论述)。因此,对知识资产提供时间进行界定、排序,鉴别不同的真实类型并给予不同的激励措施,可以促使合作按期或提前投入知识资产,启动合作良性循环的第一步。 ⑵有限度地主动外溢必然会外溢的知识,作为专用性资产投入的信号或资产的一部分,显示主动合作的态度和行为,向合作方传递积极的、值得信赖的信号。知识外溢的主动性、外溢量、持续性可以显示知识资产所有者的类型,标示知识供给主体能力高、知识含量大、可持续性强、质量高、有实力等特征,达到将自身类型与其他供给主体进行客观能力差异和主观积极能动性进行区别的目的,从而促进合作和共享的形成。 ⑶外溢知识分阶段、少批量、多频率的外溢,有利于建立长期合作、值得信任的声誉,赢得对方的信任和合作回报。声誉是高价值资产,当一个参与人有耐心并且其合作计划长远时,才有可能用短期的成本投入建立他的声誉,声誉投资一般发生在合作的开始而不是合作的结束、发生在长期合作中而不是短期合作中。所以,建立可信赖的声誉形象将会推动合作的长期进行和最终的成功。 针对以上分析,可构建知识外溢两阶段模型来加以说明:第一阶段,建立信号传递模型,显示知识资产所有者的主动合作意向与实力,促成合作的形成;第二阶段,建立小数量多批次知识外溢模型,形成良好的合作声誉,推动合作的长期进行。 A为知识资产的拥有者,期望通过合作获得知识资产的增殖收入。B为被寻求到的合作者,其投入为I,可以是知识、资金、劳动力及这些资源的组合。A希望促成合作的成功,因此愿意显示其合作诚意,可称其为“声誉人”。B采取针锋相对策略(tit-for-tat),即若对方合作则合作,若对方偏离合作则报复。B将A的知识主动外溢行为看作是合作的信号,会针对主动知识外溢而采取相应的积极态度促成合作的成功。 设e为知识外溢的主动程度,是分布于(0,1)区间的随机变量,即0e1。当e=0时,表明A完全被动溢出知识,此时可以认为完全被动溢出代表着完全没有合作意向,合作方将终止合作,所以e=0不成立。当e=1时,表明A完全主动溢出知识。此时可以认为完全主动溢出知识代表着自有知识资产的完全。这种状况也不会出现。因为从A的角度看,作为的经济行为人,虽然会主动外溢部分知识建立合作声誉,但不会完全外溢所有知识。而B即便采取针锋相对策略,其目的也是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若能无成本地完全占有A的知识,则会退出合作,知识揭露悖论出现。所以e=1不成立。e在区间(0,1)之间随机分布,越趋向于1,表明A知识外溢的主动性越强。 设当e无限趋向于1时的合作收益为R,双方以S的比例分享合作收益,即A获得SR,B获得(1-S)R。此收益为期望的理想收益,双方合作不会中止而收益趋于最大化。在实际合作中,A不可能完全外溢知识,而是以e的程度有控制的、部分的外溢知识,所获得的实际合作收益为R‘,双方按照S的比例分享合作收益,A获得SR‘,B获得(1-S)R‘。e调节着收益的大小,e越大,表明A越主动外溢知识,收益值越大;e越小,表明A越被动外溢知识,收益值越小。设实际收益值与理想收益值之间存在如下线性关系:R‘=eR。 此信号博弈模型为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自然N随机选择A的类型,A知道自己的类型,B知道A的类型分布,即主动外溢(合作型)的概率为P,被动外溢(非合作型)概率为1-P。B看到A的类型后选择自己的行动。 因为I、1-S、1-P以及[P+ (1 P)e]2均大于零,所以。这说明,e越大,则y越小;因为Ry,说明随着e的增大、y的减少,合作方对R的要求门槛在逐步降低。 现实的解释是,随着A主动外溢知识程度的加大,B认为A了积极的合作态度与合作诚意,也积极投入合作,从而对合作收益的期望门槛放得越来越低。即只要有良好的合作诚意,即便合作收益较小,双方也会积极争取合作的成功。这一结论对于需要合作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企业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即在自身难以完成某一任务而需要合作时,即便预期的合作收益较低,也可以通过主动的知识显示赢得合作方的信任和合作的实质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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