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广告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审查广告,买受人特别要注意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均为要约邀请,如果未写入合同,对开发商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为避免因对未写入合同的广告内容的属性发生争议而影响买受人的权益,买受人应要求开发商将影响购房意愿和实质性影响的广告内容写入正式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如果符合《司释》第3条属于要约的,应当做,最好做公证。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