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会计人员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和拓展,适应会计发展需要,根据《会计法》、财政部 全县范围内具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一)综合类。包括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管理会计;初、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等。 (二)企业类。包括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特殊行业或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等。 (三)行政事业类。包括会计准则制度、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以及财务规则、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 县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并依托中华会计网校对继续教育对象实行远程网络培训,参训人员可有针对性选学课程。中华会计网校网址:。 (一)时间要求。网上学习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2月10日;考试合格登记备案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将考试合格证打印出来报到财政局会计股(电线)备案,财政部门负责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并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及时录入(导入)到全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未录入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会计人员,请按及时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库,否则财政部门无法录入继续教育信息、不予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18〕10号)等相关,未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不得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并由县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其限期改正,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做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