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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普法教育 那些青少年需要知道的基本法律知识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6-1 10:24:04 人气: 标签:基本的法律知识

  中教君得到消息,今年国家日的集中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权威”。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司法部、全国普等单位将组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

  要知道青少年可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配合学校、老师做好日常的普法教育,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还有哪些生动有趣的事儿适合讲给孩子们听呢?把下面这些知识和故事记住,不但能“涨姿势”,还能在孩子面前露一手儿!

  30年前小明还是一个婴儿,不过他已经是一个的个体,是具有人格权的“人”。这一刻起,小明已经开始受到啦!小明和其他人一样有了继承遗产的,他的爸妈有义务他抚养他,不能他、遗弃他。

  第二章第三十凡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国。中华人民国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

  6岁那年,小明上小学了。第一堂课老师就他们唱国歌,小明也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当时还迷糊的他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都是的内容。

  第四章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国国徽,中间是五星下的,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首都是。

  这一年,小明考上了大学,来到了从小就想来看一看的。除了生活的新鲜劲儿,小明还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一次体会到的“存在感”。

  与此同时,小明真切地感受到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而且,即便是刚刚进入大学还没有稳定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父母也可以不再供养小明了。

  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的人除外。

  第二章第五十五条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国每一个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国的光荣义务。

  小明大学毕业了,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在招聘会上,小明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某新闻单位编辑的工作。曾经的“熊孩子”小明,如今也要自己打拼了。

  新员工小明努力地工作着,一年后,小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了,他兴奋地踏上了去往云南的旅程,并在那里遇上了心爱的她。

  第二章第四十中华人民国劳动者有休息的。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相处几年后,小明和女朋友结婚了,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两年后,他们有了“小小明”,小明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更懂得孝顺父母。

  第二章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老人、妇女和儿童。

  去年小明干了一件大事儿,在和老婆商量后贷款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新房。虽然很辛苦,但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实感。

  今年,小明到了而立之年。有了自己的房子,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小明每天都满满正能量。7月份,老爸老妈退休了,他们来到带孙子,一家人乐乐融融生活在一起,小明感叹:原来这就是天伦之乐!

  第二章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是我国的根本,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不过我国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曾先后通过了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四部。

  在经历了两年之久的修改、讨论工作后,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国》在第五届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实际上,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颁布之时,一些宪者就提出了将这一天设为“日”的。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起,每年12月4日被正式设立为国家日。

  研究专家莫纪宏认为,法律宣传日虽然也讲,但毕竟不是主题;设置日后,12月4日举行的所有活动都可以围绕来进行,更有助于大家从不同角度理解我们的。

  在现行诞生前,中国曾经使用过三部,它们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历史功能。作为国家的根本,经历过什么样的变迁?看了下面这张图,孩子们不仅能够搞懂的变迁,更能了解咱们新中国一段重要的历史。

  要知道,起草、制定一个国家的可是极其复杂庞大的工程。在了解诞生历史的过程中,中教君发现了很多高校教师、专家参与的身影。他们中的很多人, 不仅是老师,还亲历了的诞生,并且在教育生涯中身体力行做着的教育工作,关注我国进程,为普法贡献自己的力量!

  1953年1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在1953年召开,制定。同时成立以为,等32人为委员的中华人民国起草委员会,进行草案的起草工作。

  我国著名家,中国宪泰斗之一许崇德,时年只有24岁,当时还只是作为这个起草委员会下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亲历了从起草一直到第一次通过的整个过程。

  “我就是在这个起草委员会下面当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需要有人手,我去参加无非是帮忙收集收集材料,做做记录,整理整理大家的意见。”

  吴家麟,中国宪泰斗之一,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教研室、大学等处执教,编撰多部教材。

  1954年,第—届第一次全体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的热潮。吴家麟对此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敏锐地意识到普及教育对于新中国将至为关键。

  于是,他挑灯夜读,奋笔疾书,在新正式颁布前出版了自己的第—部论著——《基本知识讲话》,积极宣传新的和意义。这本宣传小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由于是新颁布前第一本系统宣传的专著,深受读者欢迎,印刷发行了90万册。

  82年通过后的1983年2月,由吴家麟主编的高等院校教材《宪》出版了。这本书解决了当时各个法律院系对教材的急需。

  该书被许崇德誉为“破国内数十年研究之冰封,开日后宪繁茂之先河”,是1982年颁布后国内发行的第一部宪教材。

  1988年颁布6周年之际,吴家麟应《》之约,发表了《怎样使纸上的变成现实的》一文,对6年来执行现行的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提出要使的各种规范切实贯彻于实际生活之中,即把“纸上的”变为“现实的”。

  廉希圣在一次接受采访中介绍,新中国共有过四部,54年、75年、78年和82年。其中78年和75年的制定是没有专家参 与的。54年虽然吸收了专家参与,比如许崇德教授,但也只是做些资料收集的工作。而82年的修订过程,很多专家都参与了讨论。

  我参加82年的起草,主要在大会堂的秘书处,一共搞了两年。当时在学校不坐班,但在秘书处得坐班。这2年时间,我收获蛮多。参与了讨论,接触一些内情。虽然是打工,做具体工作,比那些单纯参与讨论的人,接触的还是要多一些。

  82年,总体上看,还是一部比较好的,之所以加上“比较”二字,就因为还有完善的余地。不排除以后还要改,有改的空间。

  82年有个很好的做法,就是全民讨论。当时有统计,收到了100多万条意见,堆起来厚厚一摞。

  在秘书处时,我本想统计一下到底有多少意见,有多少意见被采纳了,可半途而废,实在太多、太散了。这次全民讨论,不像社会上想的那样完全走形式。

  例如,当时来自的一封信认为,不能只土地归谁所有,鉴于土地资源很珍贵,还要不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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