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行为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行为 (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所决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规经营的除外。 无行为能力人无代理的其他行为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代理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目的违法损律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恶意行为法人违反三乘人之危的单方法律行为受受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以及单方法律行为无效 重大(不包括动机的)显失公平(签入合同点)乘人之危的合同受受欺诈不损坏国家利益的合同行为 撤销权提出前两者双方后两者受损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向或者仲裁提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现价:1680元/门考点串讲、机考模拟系统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模考点评、考前串讲于考试结束后关闭 学读问练全部覆盖,深度剖析不留空白;充分利用碎片时间,随时随地想学就学;省时高效让你赢在起点!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华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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