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房地产中介服务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9-7 21:13:18 人气: 标签:房地产中介相关知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备考阶段已经到来,建设工程教育网精心为考生们准备了优质的房估学习课程,

  各省市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已经陆续开始,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关注房估报名实时信息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各省市报名入口汇总

  1.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念: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交易各个环节中,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抵押权是为将来行使而设定的,非即时行使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之。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三: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地产抵押权。

  一般的抵押权,其实现的方式有折价、变卖和拍卖三种。在中国,实现房地产抵押权只能采取拍卖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拍卖方式透明度高,公平合理,更利于目的的实现及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获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起诉,在的主持下,实现抵押权。

  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实现抵押权时,必须经过两个特殊程序:一是拍卖该土地使用权时,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审批;二是拍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缴纳应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抵押权人才能优先受偿。

  购买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课程即可获赠更多课程精彩讲义,还在等什么,快来点击报名吧

  全国各省市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及入口等考试信息,请点击进行免费短信订阅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推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
币安app官网下载 币安app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