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时候,Airbnb都被拿作与传统酒店行业相提并论。但是实际上,两者并没有可比性,传统酒店行业的痛点与Airbnb也并不相同。 许多时候,Airbnb都被拿作与传统酒店行业相提并论。二者的不可比性我们在后文会提到,让我们先讨论一下传统酒店行业的痛点,到底有哪些。 酒店业是一个很古老的行业,但由于酒店的“不动产”的属性,导致其不完全具有规模效应的优势。对于每一座新的酒店而言,除了管理体系、设计、品牌等软件部分,其他都需要全部重新配套,如装修、人员等。当然,通过收购和整合,酒店可以发挥自己管理和品牌优势从而逐渐扩张,但这一过程也相对缓慢。因此,一家具有接近百万间客房的酒店集团就可以在全球称霸,而这一优势则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反观,airbnb短短几年内就轻轻松松积累了150w套房源,似乎有点。 从简单的房间/员工比例就能看出,传统的酒店基本在4-5之间,人员的配备必不可少。因此在扩张的径上,难以快速做大。 Airbnb的人房比有多高呢?(这张图显然放不下)根据我们的估算,airbnb的人房比例约为750(远远超出图能显示的范围),也即普通酒店的150倍以上。 相比airbnb,大部分酒店无疑是重资产的。重资产的公司在面临市场波动的时候,往往难以及时调整与转型。同时,酒店的固定成本较高,常常高达80%,其中包括:租金、折旧、人工费用等等。这些成本不跟随入住率而发生变化,因此酒店往往在周期波动中面临被动的局面。 同时,酒店还有“开环”的属性。由于客来客往,每个人重复使用同一家酒店的频率并不太高,因此在客户端,酒店是一个开环。这就类似早期的百度、搜狐一类网站,由于不需要用户注册,用户即来即走,难以进行管理并针对性的做出战略。酒店显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各大酒店集团或联盟都在推动会员制,这一做法也有一定成效,但仍旧无法很好的了解客户并增强客户粘性。 开环还有一个就是被互联网劫持,从“店”降级为“厂”。由店变厂的过程直接是导流入口被抢夺的过程。当外卖兴起的时候,餐厅相对变成了加工厂;当网上购票兴起的时候,航空公司也变成了运输服务提供方;当住宿预订平台兴起之后,他们抢夺了流量的入口,传统酒店自然沦为“房间提供商”。 从本质上说,互联网平台OTA(online travel agent)就能够轻易的解决上述的酒店行业的痛点,并从国创造新的流量入口,创造出具有规模效应、轻资产、固定成本低、闭环的商业模式。OTA(online travel agent)对酒店的议价能力体现在佣金率的增长,酒店的对策是组成联盟(加盟费)+会员渠道。 而这就逐渐接近Airbnb的商业模式本质。如果把传统意义上的OTA看作针对大酒店集团的互联网平台,那么可以把Airbnb看做是一个对接长尾个体酒店经营者的OTA。 这二者并没有本质的差异,他们都靠收取佣金过活。Airbnb的商业模式更类似于OTA,而非酒店。仅仅因为传统OTA是B2C的平台,而airbnb是C2C的平台,就使得人们对于这二者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心理认知。 图7 Airbnb的本质是OTA,它抓住了C2C的长尾需求,却通过品牌塑造营造出自己不是OTA而是酒店的。 Airbnb的商业模式之所以赚钱,是因为它通过互联网平台,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原本不会出现的长尾C2C酒店业态出现。也即,Airbnb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做大了价值蛋糕,并自己分一杯羹。 为了更好的理解airbnb,小善团队不仅界各地入住过airbnb,甚至还自己运营了一间airbnb。作为客人,airbnb既是OTA,也是旅馆的品牌;对于房东来说,airbnb则是一个房租渠道。 一间标价100美金一晚的房子,房客要为此支付106-112美金,而这之中只有100美金名义上归属房东,多出的6-12美金是airbnb向房客收取的服务费,也即佣金。 剩下的100美金房东也并不能全部拿走走,其中还有3%是房东向airbnb支付佣金。也即airbnb的佣金像一个楔子插在房客与房东之间,房客要为标价100元的房子缴纳106-112元房费,房东只能拿到97元。每100元的单子,9-15元归属airbnb。这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比例。 规模效应:airbnb具有极强的规模效应,一个核心团队+少数的地区服务团队(2000人左右的规模)就可以管理全球超过190个国家,4万多个城市,多达150w个房源,超过了包括万豪、希尔顿、喜达屋在内的任何一个全球连锁酒店集团。而且,airbnb做大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其网络却大粘性和护城河越深。人房比是酒店的150倍。 轻资产和极低的固定成本:平台式运作注定是轻资产的模式,因此airbnb作为全球最大的酒店集团并不真正的拥有任何一间房间。 闭环:通过airbnb预订的客户已一定是注册用户,因此airbnb可以直接追溯用户的搜索历史、预订习惯等等。 在讨论airbnb护城河问题之前,还是要再次重复:拿airbnb与传统酒店直接对比,是不合适的。airbnb的本质是一个针对长尾C2C的OTA。也即Airbnb(以及链家短租、小猪短租、蚂蚁短租等)与OTA(携程、去哪儿、booking、agoda等)是相对应的概念,他们都是“平台”,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是C2C的平台,后者是B2C的平台。 然而,airbnb在许多人眼里仍旧是是一个民宿品牌,而这种品牌标榜,则是它的小心机。Airbnb清楚的知道,作为一个平台,是缺少品牌效应的,而且如果同质的平台不断出现,airbnb的议价能力就会减弱。因此,airbnb想同时拥有平台的优势与酒店品牌的优势。也即在下图中,airbnb不断将自己与酒店的品牌定位和认知靠拢,即红框内的部分。 图10 Airbnb的本质是OTA,它抓住了C2C的长尾需求,却通过品牌塑造营造出自己不是OTA而是酒店的。 1)有不止一个房客想办法获取到我们的微信联系方式(在支付前,airbnb会将电话号码邮箱等内容自动屏蔽,但网友力量大,总能有办法传送出微信号码的信息),进而要求线下交易。由于airbnb收取佣金,因此线下交易免除佣金后,双方可以达成双赢。 2)某租客在离开时已经成为朋友,因此若再次来租住肯定会走线下渠道,不再经过airbnb。也即重复性消费对airbnb不利。 3)某外国租客要求长租3个月,在看房之后,房东表示可以线下交易可以打折,但该房客要求线上付款,原因有二:便于报销,以及便于避免纠纷获得保障。 4)链家的工作人员假扮房客联系到我们,并安利我们将房源也放到链家旗下的短租平台上。他们仅仅抽取租金8%作为佣金(略低于Airbnb)。对于房东而言,将自己的房源多放到一个平台上的确是无本得利的事情。 针对情况1与情况2,airbnb基本为力。但由于重复消费比例较小以及初次见面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部分房客还是选择在线上付款,也即第三种情况。airbnb作为一个平台,给双方提供了第三方保障。 但情况4则是airbnb最担忧的情形。对于房东而言,将自己的房源多放在一个平台的边际成本为零,而可能带来的利得为正,房东非常有激励这么做。事实上,许多airbnb房源的确可以在多个租房平台搜索到。 airbnb的策略则是,为房东和房客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增强其粘性。增值服务包括免费的摄影、旅游服务支持等等。同时,airbnb还在不断以“个性旅游”“融入当地”作为出发点,开发新的C2C旅游产品。因此,不论有多少个短租平台,只要airbnb是其他所有短租平台的并集,airbnb就仍旧具有规模优势。 因此,作为OTA却伪装成为酒店享受两头好处 + 通过增值服务维持并利用规模优势 + 极为优秀的品牌定位与消费者心理账户建设,是Airbnb从诸多平台中脱颖而出的几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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